北京市产业创新中心申报
首页
ꄲ
申请条件
本市注册的企业制法人单位。企业制法人发起单位资金投入规模不低于1000万元,全部组建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
流程
(一)市经信局研究确定创新中心定位、功能、数量、布局等
(二)创建单位撰写《北京市产业创新中心申报书》和《北京市产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并向市经济信息化局相关责任处室提交。
(三)市经济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或专家委员会对创新中心建设方案和创建单位资格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估,形成最终评估意见。
(四)市经济信息化局对方案进行审定。通过后的《北京市产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将作为创新中心建设、支持及评估的依据。
责任单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标准处
受理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5号楼718室
联系电话:(010)55578316
2020年12月21日 14:00
ꄘ0